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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福兰锝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PVC装饰板项目覆膜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
根据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》和《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》等规定,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,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、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。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单位基本情况
建设项目名称:杭州福兰锝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PVC装饰板项目覆膜扩建项目
项目性质:扩建
项目规模:杭州福兰锝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5月22日,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群力工业园,主要从事板材的生产加工与销售。公司已于2018年6月27日通过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《关于杭州福兰锝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PVC装饰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》(萧环建[2018]252号),审批内容为项目位于萧山区瓜沥镇山北村、梅林村,利用企业已征土地建造厂房实施生产,项目内容为年产PVC装饰板1万吨。
现企业拟调整工艺,对已审批的PVC装饰板产品增加覆膜工艺,提高产品附加值及档次,提高企业经济效益,使用企业所属的闲置工业厂房进行生产,建筑面积为15939.31m2,引进贴纸(PVC)生产线4条设备。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保持不变,仍为年产PVC装饰板1万吨。
二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
表1 项目建设地主要敏感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
环境要素 |
保护目标名称 |
保护对象 |
保护内容 |
环境功能区 |
方位 |
最近距离 |
规模 |
地表水 |
北塘河 |
地表水 |
地表水水质 |
地表水 Ⅵ类 |
N |
290m |
宽约30m |
环境空气 |
萧山区瓜沥镇党山初级中学 |
学校 |
大气 |
环境空气二级 |
NE |
240m |
师生约1500人 |
梅林村(行政村) |
居民点 |
W |
90m |
2358人 |
|||
车路湾村(行政村) |
居民点 |
ESE |
2200m |
2244人 |
|||
八里桥村(行政村) |
居民点 |
NE |
1670m |
2310人 |
|||
解放村(行政村) |
居民点 |
W |
1670m |
1723人 |
|||
山北村(行政村) |
居民点 |
S |
30m |
1728人 |
|||
大池溇村(行政村) |
居民点 |
SW |
1450m |
1807人 |
|||
众安村(行政村) |
居民点 |
WNW |
2540m |
2500人 |
|||
山三村(行政村) |
居民点 |
W |
900m |
1337人 |
|||
单木桥村(行政村) |
居民点 |
NNW |
1700m |
2560人 |
|||
中沙村(行政村) |
居民点 |
NNW |
930m |
2363人 |
|||
张潭村(行政村) |
居民点 |
NE |
830m |
2547人 |
|||
声环境 |
梅林村(行政村) |
居民点 |
声环境 |
声环境 2类 |
W |
90m |
2358人 |
山北村(行政村) |
居民点 |
S |
30m |
1728人 |
三、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
1、废气: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覆膜废气,覆膜工段上方安装集气设施,收集后的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系统,吸附处理其中的有机废气,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,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。
2、废水: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,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9878-1996)中的三级标准纳管排放,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无直接影响。
3、固废:本项目固废均能妥善处理,不产生二次污染,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。
4、噪声: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,并经过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,本项目厂界噪声影响贡献值均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2类标准,最近敏感点预测值满足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096-2008)2类标准,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。
本项目建成后,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,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,环境质量维持在现有等级,因此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。
四、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
表2 项目主要“三废”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
污染物 |
污染物名称 |
治理措施 |
废气 |
覆膜废气 |
经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|
废水 |
生活污水 |
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|
固废 |
生活垃圾 |
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|
废胶水桶 |
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|
|
噪声 |
1)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,以减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; 2)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,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,降低噪声; 3)合理布置设备,高噪声设备应尽可能设置在厂区中部。 |
五、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
从以上分析可见,杭州福兰锝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PVC装饰板项目覆膜扩建项目基本符合审批原则和审批要求。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,切实做好“三同时”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在采取有效“三废”治理措施之后,不会改变外界环境现有环境功能,各种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,可防可控,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。因此,从环保角度而言,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。
六、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
公众可向环评单位、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,环评文件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0年10月27日。
七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
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边企业及村庄居民,相关公众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,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,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,便于今后联系沟通。
八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本次公众调查采取周边村庄公示栏张贴公示和建设单位网站公示。公众可向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、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,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;也可向公示所在地单位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,并委托公示所在地单位代为转达。
九、项目审批单位
项目审批单位名称: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(瓜沥分中心)
地址:萧山区瓜沥镇政通路100号二楼
联系电话:0571-83502132
十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杭州福兰锝实业有限公司
地址:萧山区瓜沥镇山北村、梅林村
电话:13819115358 联系人:倪关庆
十一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
证书编号;国环评证乙字第2031号
地址: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1幢4单元2102号
联系人姓名:曹书芹 联系人电话:0571-22867276 邮编:311202
十二、公告说明
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,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电话、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审批单位提出。
公告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~2020年10月27日。
公告发布单位:杭州福兰锝实业有限公司
公告发布日期:2020年10月13日